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加拿大28开奖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加拿大28开奖10级、11级各专业、12级国贸2+2与工商专升本。12级同学回阳明学院参评,13级国贸2+2与工商专升本此次不参评(明年评)。
二、评奖类别及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各类奖学金获奖学生基本条件(不包括校长特别奖学金)
(一)本学年学习积点分成绩为正分;
(二)本学年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无不合格等级,且有3项以上为“优秀”或“有”(单项奖学金不做要求);
(三)本学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以上等级(免测学生不做要求);
(四)大三学年累计已获得2个以上创新创业学分(“2+2”、“专升本”学生不做要求);
(五)本学年无必修课程(含模块必修课程)不及格;
(六)本学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第四条 各类奖学金具体评定条件
(一)学校奖学金
1.校长特别奖学金
授予在道德风尚、社会实践、社会公益、专业学习、学术研究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为社会做出较大贡献的集体或个人。
(1)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2)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特殊专长和潜质,或者对一些冷僻、人才稀缺的学科领域有深入了解、有一定独到见解,已经取得一定的成绩。
(3)在其他方面取得特殊业绩,对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
2.特等奖学金
符合本学年一等奖学金条件,且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以上等级,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特别优秀,两次获得学校一、二等奖学金和同等条件的捐赠奖学金(含本学年一等奖学金资格);
(2)本学年内参加学科竞赛、“挑战杯”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3)本学年内科研成果在B类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或以第一作者获得发明专利。
符合条件(2)、(3)者,优先予以评定。
3.一等奖学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年学习积点分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10%;
(2)本学年内参加学科竞赛、“挑战杯”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
(3)本学年内科研成果在C类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
符合条件(2)、(3)者优先予以评定,其他学生同等条件下,学年积点分高者优先。
4.二等奖学金
本学年学习积点分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25%;同等条件下,学年积点分高者优先。
5.三等奖学金
本学年学习积点分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40%;同等条件下,学年积点分高者优先。
6.单项奖学金
奖励本学年在德、智、体、美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比赛争得荣誉的学生。每位学生最多可同时获得不同类的2项单项奖学金,享受校长特别、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和捐赠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加单项奖学金评选(文明风尚奖学金不受以上限制)。
(1)学习进步奖学金
学习勤奋、刻苦,学习积点分成绩较上一学年有明显进步;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学习态度”项为优秀。
(2)实践优秀奖学金
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包括暑期社会实践、短学期实习等实践环节),成绩较突出或被评为校级以上先进个人;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实践公益”项为优秀。
(3)公益优秀奖学金
热心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无偿为社会服务,成绩较突出;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实践公益”项为优秀。
(4)体育优秀奖学金
积极参加群众性体育活动,且在校级以上体育比赛中取得较好成绩;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文体特长”项为“有”。
(5)美育优秀奖学金
积极参加文化、艺术活动,且在校级以上文化、艺术比赛或作品征集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文体特长”项为“有”。
(6)文明风尚奖学金
关心校风校貌建设,爱护校园教学和生活设施,敢于劝阻和制止不文明行为,在校园文明建设或平安校园创建中表现较突出;或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敢于在突发事件中挺身而出;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文明守纪”项为优秀。
(二)捐赠奖学金
1.郁武铮奖助学金:本学年符合学校二等奖学金条件;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其中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学生获奖人数占20%。
2.绣山清寒优秀奖学金: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条件:家庭经济困难,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符合学校二等奖学金条件;符合两项单项奖学金条件;学术上具有创新精神,并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同等条件下,学年积点分高者优先。
3.百盈奖助学金:本学年符合学校一等奖学金条件;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其中生命科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学生获奖人数占50%。
4.叶杰全奖学金:本学年符合学校二等奖学金条件;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5.李明霞女士纪念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本学年学习积点分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50%;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大者优先。
6.毛子水先生清寒优秀奖学金:浙江籍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本学年符合学校二等奖学金条件;同等条件下,江山、宁波籍学生优先。
五、申请及提交程序
符合条件的同学根据本人12-13学年的积点分成绩及排名、非学因素(两者均可到班长处查询),下载《2012-2013年学校奖学金、捐赠学金申请表格》(附件1),认真、如实填写(凡发现内容失实或伪造,取消本学年评选资格),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班在班主任及各班组成员的严格审核下,将纸质版与电子版申请表由班长统一汇总后于交到商院学工办(11号楼425)陈老师(联系电话87600362)处,同时上交的还有各班申请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
申请提交截止时间:
1.特等奖学金:截止10月24号16点(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2.各捐赠奖学金:截止10月25号11点(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3.校长特别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截止10月28号11点(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评奖说明和注意事项
1.对于2012-2013学年有必修课经补考后及格的学生,其补考成绩可以认定为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2.已分流至相关学院的原2012级阳明学院学生,回阳明学院申请奖学金。2012-2013学年初转专业的学生,回原所在学院申请奖学金。
3.由于存档规范等要求,奖学金申请表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模版填写,电子稿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字,每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签名处用黑色墨水手写签名,要求字迹清晰端正。
4.申请表中班级评议意见统一由班主任亲自填写并签字,不得伪造,凡发现伪造,取消本学年评选资格。
5.本次奖学金评选采取班级推荐的形式,其中为了防止个别班级由于班内同学均不符合申请要求而产生的空缺,对于一、二、三等及单项奖学金,各班采用分配名额+1的形式上报候选人。比如,10工商管理1班一等奖学金分配名额为2人,在班级评议过程中发现有张三、李四、王五等3人符合一等奖学金资格,但在具体排名时张三与李四排在前两名,而王五就去申请二等奖学金,那么班级在推荐一等奖学金候选人时,把王五也加上,同时在推荐二等奖学金中也加上王五。此外,比如11国贸全英班,一等奖学金分配名额为0,那么班级推荐1人(0+1),其中此人必须为申请了二等奖学金且符合二等奖学金资格。
6.班级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是按分配名额评议完成的,如超额提交申请材料,则退回重评,由于重评而导致逾期的,不予再受理。
7.如有不明之处,请于上班时间内(早8点-晚4点半)电话联系陈老师87600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