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宁波市台州商会为支持宁波大学的人才培养,激励宁波大学台州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努力进取认真学习、克服困难顺利完成学业,将在宁波大学设立“宁波市台州商会”助学金。现就评定“宁波市台州商会”助学金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读的台州籍成绩优秀、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其中一二年级本专科学生优先。
二、资助名额及资助标准
全校范围内每年资助学生30名,每人每年3600元。
三、申请资助的条件
1. 品德优良、遵纪守法,非学业因素评价无不合格项;
2. 成绩优良,学习刻苦,必修课无不合格项;
3. 家庭经济困难,原则上为当年在档经济困难学生。
四、评定程序及要求:
1、符合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宁波大学资助申请表》(附件一)并附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
2、学院对照资助条件,确定推荐名单(不限名额)报学校学生发展与服务处,经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审核后报资助方核定批准。
3、获资助学生在每学年期末必须撰写总结汇报(内容包括:学业成绩、学习心得及生活状况),提交学院学工办转交至资助方。
4、有以下情况者,将终止资助:
(1)必修课考试不及格;
(2)因特殊原因中途辍学、暂时休学;
(3)家庭收入状况有明显好转;
(4)未按时完成资助总结汇报;
(5)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处分或弄虚作假骗取助学金,除终止资助外,还将要求返还已发放之助学金。
5、请各位申请人于10月8日下午4点前将申请纸质材料交至学院学工办425陈老师处,电子版汇总表(附件二)发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中务必写明个人信息,联系人:陈彬,联系电话:87600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