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市慈善总会甬慈办【2015】1号文件《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彩虹助学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第十三批彩虹慈善结对助学活动将于近期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资助金额
本次彩虹助学我校名额共26名,助学金额为每学生每学年3000元。学院具体名额按往年情况是2-3名。
二、对象和条件
(一)推荐对象:家庭贫困的本科二年级,且在校表现好,学业成绩优秀。
(二)推荐条件:除了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外,还须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之一。
1、孤儿(包括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出走无音讯)。
2、父母双残。须取得残联发的残疾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
3、单亲。主要的劳动一方死亡,另一方无固定收入,且收入低。
4、因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三、时间安排
申请人于4月2日将申请表及《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复印件或家庭经济困难其他证明上交至学工办425陈老师处,汇总登记表发送至[email protected]。慈善总会拟于5月上中旬登报,6月中下旬召开见面会,发放助学金。
四、注意事项
(一)为开展好本次结对助学活动,学院将严格做好申请人资格审核工作,把最困难、品学最好的学生推荐出来,尽量做到受助学生不重复、不遗漏,尤其不能跟14年9月份上报的“宁波市慈善总会贫困在校大学生助学”重复。
(二)因彩虹慈善助学以登报认助形式开展,故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学生本人不愿意社会认助的,请勿推荐。
(三)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认真填写《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申报表》,表后须附《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复印件或家庭经济困难其他证明,统一上交各学院学工办。
(四)学院根据学生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后填写《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推荐大学生汇总登记表》,上交学校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