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4编辑:林温雅,胡育蓉
本年度金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考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一)2023级全体金融硕士研究生
(二)同等学力相关人员
(三)其他年级延迟开题的金融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程序:
(一)开题资格审核
按要求完成课程学习任务且考试通过的研究生(金融硕士研究生必须已经通过学科综合考试)方可参加开题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可进入开题考核环节:
1、政治思想、学术道德等方面有严重问题者;
2、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无明显改正表现和进步者;
3、有2门学位课考试不及格者或1门学位课考试不及格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
4、身体、心理状况不适合继续学习者;
5、因其他原因,开题考核工作组认为不具备开题资格者;
(二)金融硕士研究生在文献阅读、调研的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经导师指导和审核同意后,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考核表》(附件2)打印稿送交导师和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各一份,另附电子稿一份。同时在系统中完成开题申请。
(三)在开题报告会上,研究生报告时间至少15分钟,考核小组对报告人所选课题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重点论证,并就课题的研究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提问和评议时间约15分钟,经评议后给出考核成绩。
三、考核结果:
(一)开题考核合格的金融硕士研究生须根据考核意见在1周内完成开题报告修改工作,经导师审核确认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并开始记录研究生论文工作日志,待学生学位论文答辩前交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存档。
(二)开题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应尽快修改完善开题报告,经本人申请、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可在2个月内重新申请开题考核,重新考核一般须由原考核小组成员评议,学位论文的工作时间将重新计算,相关研究生可视实际情况提出延长学业的要求。
(三)开题考核完成后,研究生秘书在系统中完成结果录入。
四、注意事项:
(一)开题考核合格后,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改课题。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改课题,须经导师同意、学院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必要时需重新进行开题。
(二)金融硕士研究生若因特殊情况(如赴境外高校交换生、赴国内其他高校课程学习等)未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学院应根据其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书面报研究生院审批后进行。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遵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金融硕士研究生需提交开题查新结果报告(具体情况可参见《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查新暂行规定》)。图书馆将于10月份开设研究生开题科技查新检索专题讲座,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
开题考核工作结束后,金融硕士研究生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考核表》(附件2)、开题报告定稿交所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学院研究生秘书在系统中完成开题结果录入。
金融硕士(MF)中心
2024年9月14日